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28號),進一步推動基于互聯網的制造業技術、模式、業態等創新和應用示范,現組織開展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示范內容
圍繞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聚焦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工業互聯網平臺解決方案、重點工業產品和設備上云、信息物理系統(CPS)、工業大數據應用服務、工業電子商務平臺、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選一批試點示范項目,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業態和新模式,增強制造業轉型升級新動能。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主體包括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科研院所或其聯合體。申報主體應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其中,制造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較高,具有較好的互聯網應用、系統集成應用條件;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和科研院所具有規模化應用的產品方案和為制造企業提供系統解決方案的經驗。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申報主體須為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包括中德兩國的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科研院所、工業園區或其聯合體等(申報書詳見附件2、3、4)。
(二)試點示范項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推薦。2018年的試點示范內容包括7類23項,每個申報主體只能申報一個項目,每個申報項目所涉及的試點示范內容不超過2類。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示范項目總數不超過10項。各中央企業集團推薦的試點示范項目總數不超過2項。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方向不接收已確定為2017年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范的企業。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已列入2016年、2017年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試點示范的項目,以及僅購買產品但未進行技術轉化吸收的項目。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對試點示范申報書進行評審,遴選認定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試點示范。試點示范期為2年。
三、進度安排
(一)6月30日前,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集團推薦申報項目。
(二)7月30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
(三)8月31日前,確定試點示范項目名單,并予以公示。
(四)12月底前,開展試點示范項目年度檢查與效果評估,認真總結經驗,宣傳推廣典型做法。
四、報送方式
請于6月30日前將推薦項目的有關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盤)以郵寄或機要形式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軟件服務業司)。材料包括《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詳見附件2、3、4)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集團出具的推薦意見函。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宋穎昌 010-68208278 閆 巖 010-68200582
郵 箱:songyingchang@miit.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100846)
附件1: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實施方案
附件2: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
附件3: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_(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
附件4: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_(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方向)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8年5月24日